最近以来,全国许多城市接连发生了网络财产被盗案。
先是山东某网友网上财产被盗。
去年4月,武汉市一游戏玩家发现自己游戏账号内的钱物在网吧被盗;
6月末辽阳市的张某,历经7个多月的努力,又经过多次升级的网络游戏中的虚拟人物和花了5000余元钱买的许多《传奇》游戏里的极品装备,由于游戏账号被盗而丢失。
接着又传来孝感先后发生十余起网络财产被盗案的消息:五名网友价值数万元的网络财产――兵器、头盔、衣服、首饰等网络道具先后被盗。
去年11月26日贵州的某网络游戏玩家又发现自己投入了5万多元资金获得的的网络虚拟人物的装备被盗。其代号“太极之飞雪”的虚拟人物在“千年”的网络游戏中,是顶级高手,曾代表中国参加过对日本、韩国等国的国际比赛,其装备在国内排名前30位,在省内、国内都是偶像极的虚拟人物。正是由于这大量的高级装备的虚拟人物在贵州根本没有对手,所以成为了网上扒手猎取的主要目标。
眼下,网络游戏玩家们辛苦“练功”挣来的甚至花钱买来的“宝物”、“武器”、“级别”、“段位”等虚拟财产,成为网络扒手“作案”的目标已屡见不鲜。《金庸群侠传》网络游戏就发生了一场更大的网上浩劫。仅内地和港台地区就有逾250万名游戏玩家所持有的“金庸币”及贵重“宝物”、“武器”全部离奇失踪,整个事件曾令网上游戏界为之震惊。
为此,瑞星公司和网游网从去年9月2日到12月1日,曾通过电子邮件、电话访问、问卷调查等方式展开了一次大规模的联合调查,共调查了34590个游戏玩家、32个游戏运营商、230个游戏渠道,以及4560家网吧。调查结果显示:有61%的玩家经历过装备和虚拟物品被盗的情况。被盗号的玩家占33%,被黑客攻击的占6%。可见,网络财产被盗已经不是可别的情况,已经成为一个十分值得研究和关切的网络安全问题。
不仅如此,一些人居然将非法得来的网络财产上网出售。在国内某购物网站上,竟然有人成百上千地倒卖QQ号!“欢迎进入我的主页,QQ号要多少有多少”。一个叫做“QQ使者”的人居然以50个以下每个2元,100个以上每个1元,500个以上每个0.8元,1000个只要700元的价格公然在网上叫卖。从交易记录看,在短短一个月里,他已经卖出了数百个QQ号。
特别值得指出的是:由于网友的这些虚拟财产是花“真金白银”买来的,要得到这些虚拟财产需要大量的时间和娴熟的游戏功略。因此,网上的“宝物”、“武器”、“级别”、“段位”都凝聚着玩家的智力成果。正因此,很多游戏网站看中了其中的利润空间和人气资源。居然有相当一批游戏网站在自己的网站上,“武器”、“宝物”等明码标价,公开出售。销售网络游戏虚拟财物的收益已经和正在成为一些网络游戏商最大的摇钱树和创收点。不少游戏网站还另辟专区以便自由询价交易,各大拍卖网站也经常会将虚拟财产进行网上公开拍卖。这一切表明,这些虚拟财产的交易正在公开化、市场化。
据了解,热门网络游戏中的虚拟宝物非常抢手,最值钱的游戏道具一把刀可以卖到一万元到二万元人民币,一个ID全国最高可以卖到五万元到六万元人民币(而且不含装备)。不仅如此,而且现在已经出现了专门替人“练功”或者以出售虚拟宝物、ID谋生的职业游戏人。
网络财产的多起被盗案件的接连发生和网络虚拟财产交易的活跃,给我们敲起了警钟。使我们不能不把网络财产的风险防范提上日程。然而大部分游戏玩家并不知道怎样采取防盗措施,对于杀毒软件和个人防火墙的使用也尚有些人不得要领。绝大部分玩家不会正确使用安全软件,无法完成复杂的防火墙设置和正常的杀毒工作。这就更加给网络盗贼提供了方便。
有鉴如此,研究和重视网络财产被盗案的起因,规避和防范网上虚拟财产被盗案的发生,不仅对于保护广大网络游戏玩家的无形资产具有重要的意义,对于规范网络交易行为,加强网上安全防范也将具有重要的意义。
网络财产被盗案的接连发生,促使我们必须尽快提升对网络财产的风险防范意识。加强网络财产的风险防范当前要抓好以下四个环节;
1、 树立网络无形资产的风险保护意识
风险,对我们每个人来说都已不陌生。火灾、盗窃、风灾、被骗、意外伤害、呆坏帐损失等,随时都会给人们带来灾害或损失。
所有这一切告诉人们,风险是普遍存在的。这种风险的普遍性,决定了网络中存在风险的现实性,因此在我们肯定网络带来的便捷和诸多好处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网络中潜在的各种风险。
但是,长期以来,人们关于网络风险的认识主要集中在对有形资产的风险防范和风险保护上。如产品识别风险、物权转移风险、网上支付风险、管理风险、网上信用卡密码泄密风险等。而对于网络中无形资产的被侵占,被盗窃的认识和估计不足。因此,对于网络虚拟财产的防范和保护上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特别是由于网上市场尚在发育阶段,各种游戏规则和管理制度尚不健全,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的管理没有一套规范的、严谨的、公认的交易规范和保护措施,网上虚拟财产的管理和保险就更是空白、更加出于失控状态。这就给网络扒手以可乘之机。因此,人们必须尽快增强和提升网络风险意识,切实像保护有形资产一样,保护好自己的网上无形资产。
2、 注意防止网络财产信息的外泄
现实中的网络财产信息外泄大致有以下三种情况。
(1) 警惕信息无意外泄
现实中,由于网络游戏的任何一方不注意保守商业机密,轻易的把密码信息和网络财产资料透露给别人,造成信息外泄,就可能造成网络财产失窃的情况发生。
据调查:在遭遇安全威胁的网络游戏玩家中,有77%的人认为在网吧遭受攻击的可能性比较大。那就是,由于我们对网络游戏中玩家获得的网络财产信息的含金量认识不足,公开的、漫不经心的把相关的密码在网吧外泄出去的可能性相当高。还有一些游戏玩家,把得到某些网络财产作为一种容耀。在网吧随意宣泄。以致,给网络窃贼提供了信息和机遇。如:某网友经过近一年的努力获得了一些网络财产,出于高兴,他逢人便说:“我又获得了一件秘密武器”“你不信上网看去”。这样轻易的把自己的密码和帐号告诉别人的做法,本身就是一种没有风险经营意识的表现。
还有一种特别值得注意的情况是“近人得先机,熟人先下手”。由于这些网络财产在网络游戏玩家中具有很大的诱惑力,往往是你身边的好友或熟人使你放松了警惕。这些人中有的经受不住网络财产的诱惑,就会成为你网络财产的盗窃者。这一点是众多网络游戏玩家必须加以留心和注意的。当前,已经发生的相当一批网络财产被盗案的作案者恰恰是游戏玩家的近人和熟人,这种情况不能不使我们警惕。
(2)严防木马程序攻击
瑞星技术专家最近经过调查指出,目前网络游戏的安全隐患主要分为外挂、封包、虚拟物品复制、入侵服务器、窃取数据库资料、木马等。从技术角度说,各种木马程序是当前游戏玩家的主要威胁。在被盗取装备的游戏玩家中,有93%是受到了木马程序的攻击造成的。由于许多游戏玩家不注意查杀木马程序病毒。特别是许多网吧重运营,轻管理。不注意、不坚持定期查杀病毒,这就给那些想窃取游戏玩家网络财产机密的人洞开了方便之门。这一点是我们必须十分注意和警觉的。
调查显示:在网络财产被盗案中,其中外挂占据较大比例,占到所有安全隐患的98%,
有的玩家可能说:我自己并没有登陆外挂网站,信息怎么会失窃呢?其实,很多善良的人们并不知道,有一些网站做的是“外挂”。游戏玩家登陆了这样的网站,等于稀里糊涂的跟着上了贼船。尽管你小心半天,你的密码还是很容易的被人盗走了。
(3) 严防密码被恶意窃取
近年来,媒体披露了不少网络泄密案例。据称:法国海军行动力量参谋部的电脑储存的军事秘密也曾被盗,这些秘密包括数百艘盟军军舰的声音识别码还包括船只航行图。这种信息被有意窃取的情况是当前网络安全中的一大隐患。窃取者具有侵占别人网上财产的明显故意,或是侵占后转让的商业目的。已经发生的多起网络无形资产被窃案就具有这种明显的特点。
在内蒙发现的一起网络财产被盗案中,作案者通过制造“温柔的陷阱”的办法,心怀恶意,口吐蜜饯的诱使众多的游戏玩家进入“温柔的陷阱”。这种做法是非常可恨又可恶的。
以上三种情况说明:我们在网络游戏中一定要注意切实提升网络游戏中的风险保护意识,保护好自己的密码和网络财产信息,才能防止和减少网络财产被窃案的不断发生。
3、 采取技术手段保护好顾客的虚拟财产。
在耳闻目睹了各大网络游戏频繁发生的盗宝事件后,金山的《剑侠情缘》给玩家的宝物加了一个“箱子”,相当于多设了一层密码。这件事给了我们很多启示。
首先,任何一个网站,顾客在你那获得的网络财产属于顾客财产。网站理所当然的负有保护的义务。这种义务不仅是道义上的,而且应该针对网络财产接连被盗的情况和特点,有针对性的采取相应的多层加密和相关的技术保护措施。
金山的《剑侠情缘》给玩家的宝物加了一个“箱子”,是一种办法。瑞星采取的是另一种办法。去年11月10日瑞星绕过众多竞争对手的“关注”和“跟随”,在“瑞星杀毒软件2004版”中,增加了“网络游戏防被盗功能”。这不仅引起了业界的广泛关注对于广大网络游戏玩家也是一个福音。
“我们不做网络游戏,但是游戏玩家需要信息安全”。没有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再好的游戏也不能让玩家尽兴驰骋。针对长期以来,网络游戏的安全性成为了国内数千万玩家和网络游戏运营商的一块心病,玩家账号密码被盗、道具和装备丢失的情况时有发生的情况,使瑞星看到了巨大的市场空间。瑞星在新品中加载网络游戏安全模块,确是整个市场战略的一步好棋。不仅应该会得到游戏玩家们的欢迎,也应该给其它商业游戏网站很多启示。
4、 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虚拟财产所有权
当前,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一个巨大的网络游戏消费市场正在逐步形成。据了解,目前国内经常性的网络游戏玩家已经达到800万人,而网络游戏玩家总数则超过3000万,目前已经形成9亿-10亿元的巨大市场空间。
随着网络游戏的普及,包括虚拟财产在内的网络纠纷正迅速增多。但我国的现行法律只对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予以认可和保护,并没有对网络虚拟财产的合法性做出明确规定。
事实上,虚拟财产的获得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通过玩家的个人劳动,在网络游戏进行中通过升级、攻关获得。这个过程需要付出大量时间和精力,还需要上网和购买游戏时间的费用;
另一种是玩家直接从游戏运营商购买,或从虚拟交易市场获得。这种买卖直接是以人民币作为交易的,本身就是一种商品交易过程。虽然商品是虚拟的,但它却和现实货币等价,所以虚拟财产已经具备了一般商品的属性,理应进行立法保护。但已经出台的法律法规均未涉及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内容,到目前为止,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仍是立法空白。正因此,一些网络游戏厂商也在抱怨:“对于用外挂练级、偷取他人密码的情况,厂商即使抓到不法者把柄,也没有适用的法律加以惩治”。
其实,在立法和司法上,承认网络虚拟财产已经成为一种趋势。韩国以及我国台湾、香港等地区的立法和司法均明确承认网络虚拟财产的价值并加以保护。比如韩国就明确规定,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角色和虚拟物品独立于服务商而具有财产价值。这些立法规定不仅使网络财产的持有者得到了法律的保护,而且有力的打击的网络盗贼的嚣张气焰。眼下已出现诸多侵犯网络虚拟财产刑事判决的先例就是证明。
据此情况,我国19名律师也上书全国人大 ,力主为虚拟财产立法。
此前,北京一起类似案例的判定更给了人们极大的鼓舞。今年2月17日,北京《红月》游戏玩家李宏晨发现,自己两年积攒下来的游戏装备不翼而飞。与运营商北极冰公司多次联系,未得到满意回答的情况下,一纸诉状将北极冰公司告上公堂。
去年12月18日,北京朝阳区法院对这起全国首例虚拟财产案被盗做出一审判决,认定虚拟财产具有价值含量,判定在游戏中恢复原告丢失的虚拟装备。这是虚拟财产获得法律保护的首个案例。法院认为,特殊的网络游戏环境,令虚拟物品具有了无形财产的价值,可以获得法律上的适当评价和救济。这无疑为广大游戏玩家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好自己的网络虚拟财产提供了最好的案例。
5、 毫不手软的打击外挂“幽灵”
许多人受利益驱使,想方设法取得各种虚拟物品,具有复制物品和强行交易功能的恶性“外挂”也就应运而生。以“私服”(私设游戏服务器)、“外挂”为代表的“地下产业”正日益侵害着网络游戏产业的健康发展。据曾经经营过“外挂”生意的人自报内幕:注册一个ID花50元钱,一个月能有8万-10万元的收入。规模稍大一点的“外挂”开发商,一年有几百万收入是很正常的。
当前“外挂”泛滥的严重还在于已经组织化,产业化。不仅分工严密,而且开发商、运营商、代理商各司其职;形成了一个遍布全国的销售网络。全国除西藏以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包括台湾、香港在内都有销售网点,并且出口至东南亚地区和日本、韩国。可以说,但凡有中国人玩网络游戏的地方就有‘外挂’销售。
这种现象的发展和蔓延已经严重的干扰了网络游戏的正常秩序。为此,去年12月23日,国家新闻出版署召开了针对“外挂”、“私服”专项治理行动新闻发布会,正式向“私服”、“外挂”等违法行为宣战。国家五部委还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对“私服”、“外挂”专项治理的通知》,一场维护虚拟世界正常秩序的“战争”正在现实世界中展开。仅仅一周时间,大量知名的“外挂”销售网站已经停止运营。12月19日凌晨,公安部又一举破获了“奇迹便宜‘外挂’”、“奇迹伴侣”两个“外挂”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于18日、19日先后在河南、北京落网。‘外挂’的猖獗势头受到很大程度的遏制。
可以预言:随着对“私服”、“外挂”专项治理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开展和广大网络游戏玩家风险防范意识的不断提高,网络游戏的市场秩序必将进一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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