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公司身陷专利使用权案 首轮败给对手

美国东部时间5月26日(北京时间5月27日)消息:加利福尼亚州北部一地区法院日前作出裁定,将接受审理诉Google公司盗用地理定位(geo-location)专业公司Digital Envoy商业秘密案。

上周五,美国加利福尼亚州San Jose市地区法院拒绝了Google公司提出的简易判决(summary judgment)的要求,声称Google公司违反了与乔治亚Digital Envoy公司签订的合同规定。但是,法院驳回了Digital Envoy提出的包括不正当竞争罪名在内的几项控告,法院认为控辩双方并非直接竞争对手关系。

两家公司曾在2000年签订了一项专利使用权转让协议,内容是Google公司可以利用Digital Envoy公司的IP技术来精确定位上网者的地理位置,以便为赞助商提供更好的搜索服务。(目前双方已经没有合作了。)Digital Envoy公司在2003年一蹶不振,Google公司拓宽了地理定位技术的使用范围,将Google AdSense计划也包括进来,这个计划是为第三方网站上的特定广告服务的。

根据裁决,“基于专利使用权转让协议中的条款和双方关于Google公司使用Digital Envoy公司的技术展开的讨论,这种‘使用’应视为对Digital Envoy公司的专利技术的‘共享’、‘分配’或‘其他形式的提供’,根据专利使用权转让协议中的条款规定,这种‘使用’包括‘向第三方提供’。”

“由于专利使用权转让协议中的表述可以有不止一种合理的解释,简易判决是不合适的。”

Google公司先前曾表示这个案件缺乏法律依据。据法院公文记录,Google公司在裁决过程中争辩称它拥有“完整”的专利使用权,可以任意使用Digital Envoy公司的技术,而且它从未与第三方共享过这个软件。

Digital Envoy最初是在2004年3月向美国亚特兰大地区法院提出诉讼的。一个月后,Google公司提出反诉,并要求公开审理这个案件。案件由乔治亚转移到San Jose。

来源:eNet硅谷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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