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消息,苹果与微软围绕iPod专利技术的斗争愈演愈烈,最近公布的消息颇具戏剧色彩,苹果申请iPod专利技术太不积极了,这也是微软抢得先机的原因。
博客与其它科技分析人士就斯蒂夫·乔布斯将不得不为自己心爱的iPod向比尔·盖茨交许可费窃笑不已。iPod的销售收入几乎占到了苹果全部收入的三分之一还多,一位网络评论人士将美国专利商标局称这为“iPod杀手”。
然而以上说法也经不起推敲,专利商标局上月驳回苹果2002年10提交的专利申请书的确属实,但其主要理由是,微软比苹果整整早5个月提出类似请求。对苹果来说,这的确是一个重要的不利因素,但单凭这一点微软并不能完全击退苹果。
硅谷知名专利律师、Carr & Ferrell LLP公司联合创始人John Ferrell表示,“这起事件还远未到水落石出的时候,苹果仍然拥有反击的机会,毕竟这不是最高法院的判决。”
苹果可以发表一份声明,说明在微软提出专利申请之前苹果早已发明了该项技术,当时已经在市场销售的iPods就是相当过硬的证据。在此情况下,公司可要求专利当局重新对谁是技术的真正发明者展开调查。
苹果也可以对专利申请进行修改,使之不与微软的申请重合。Ferrell推断最终确定专利的真正拥有者至少还需要6个月时间。
苹果没有对为何拖延这么长的时间才提起专利申请做出解释,苹果在一份声明中表示,“苹果已获得了许多iPod相关技术专利,还有更多专利等待最终批准。”微软发表声明表示,向其它厂商提供许可技术是微软的一项长期政策。
苹果已经推向市场的2100万部iPod的命运与专利纠纷的结果息息相关,占到苹果自2001年以来在美国市场iPod总销量的75%。上个财季iPod销售收入与iTunes网络音乐商铺收入的总额占到了苹果全部收入的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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