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游冠军命丧深圳出租屋 雇主房主谁该负责

两年前,曾获首届CIMO竞技大赛暨2003电动游戏中国赛区选拔赛的冠军王博,在深圳的一间出租屋的浴室内洗澡时死于煤气中毒,为此其父母将招王博来深圳组建“CS”战队的姜某以及房东告上法庭。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定姜某对王博的死亡承担80%的责任,房东不承担责任。姜某不服上诉,昨日该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一审雇主承担八成责任

据悉,深圳的姜某通过朋友结识了王博,他聘请王博到深建立“CS”战队,并出资让王博来到深圳。经姜某安排,王博最终住在姜某为其租住的一间出租屋内。

2004年1月1日,王博在住处用直排热水器洗澡时中毒身亡。在深圳市法律援助处的帮助下,王的父母将姜某和房东告上了法庭。

今年5月,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姜某对王博的死亡承担80%的责任,王博自己承担20%的责任。姜某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提出上诉,该案昨日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房东收租金也有义务保安全? 在昨天的庭审中,姜某与受害人父母的代理律师均提出,房东林某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姜某的代理律师提出,房东林某作为出租人,收取租金,却没有履行安全义务。在林某提供的证据中,他没有将相关部门发放的宣传资料向房屋的使用人宣传教育。林某只收租金,没有检查和阻止安全隐患,违反了利益与风险相均衡的原则,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应对王博的死承担相应责任。

林某的代理律师提出,林某作为房屋的所有者,只对房屋的本体负责,热水器并非林某提供。同时,王博居住的房屋中有通风窗,林某对王博的死不负任何责任。由于三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合议庭将择期宣判。
广州日报

Published At
Categories with 站长专区
comments powered by Disq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