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中国娱乐界非同小可地刮起了一场“超女”旋风,名不见经传的女大学生李宇春不但一夜之间在国内走红,而且还作为“亚洲英雄”登上美国《时代周刊》封面。在当今这个审美多元化、观念多元化的年代,这些确实也都不值大惊小怪。但令人意料不到的是,在商业领域率先搂上“超女”腰枝的,竟是像TCL、神舟、夏新这样的IT企业。
如果追溯起来,“品牌代言人”这个概念最早引进中国也是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但其风行速度却是12级以上台风式的。先是在化妆品、保健品行业盛行,随后在不足三五年的时间里,很快席卷了几乎所有商业领地,IT界可以算是最后被浸淫的。
借助名星、名人为企业产品的市场推广助力,这在品牌营销中是再正常不过的手段,“现代营销之父”菲利普·科特勒就曾非常直白地指导商业人士,“如果你的企业没有一个非常强有力的创新,那可以找一个代言人,比如乔丹。如果人们看到一个有名的脸,客户会很快认识这个产品。”但是,选择什么样的名星、名人来做企业的形象代言人,又不是一两个指标就可以圈定的,其中的学问也非常深奥。化妆品、保健品之所以率先引进“品牌代言人”概念,大概是因为化妆品与保健品能更好地与“人”表面的形象联系起来,代言人的美丽与健康似乎可以直接向消费者传递产品的功能信息,在消费者当中确立产品的可信度;但是,当代言人概念转入到电脑、手机一类的与“科技”挂钩的产品行业中时,选择的学问就深奥起来。
从国外的经验看,企业形象代言人所体现出的内在层次是不一样的:最简单层次上的形象代言人仅仅是“广告+明星的知名度”的简单组合;中等层次概念的形象代言人是企业综合了名人知名度、在企业产品消费市场中的影响度、目标消费人群的影响力等多种因素,同时还会考虑到这个形象是否美好、健康;更深层次的形象代言人除了是广告本身声音或是基调的一个表现外,更是企业文化、企业使命的载体,关系着企业形象、企业价值观、企业远景目标以及企业对社会、市场的影响等多方面因素。但是综观现今的中国商家,将企业代言人的含义及价值理解到这个层面的,为数并不多,大多数企业在选择形象代言人时,思维还只是停留在第一个层次上面。从这个角度上说,引入形象代言人概念相对较晚的IT企业又处于什么样的水平?目前来说很难界定。
但是IT一直是被公认为聪明人所做的行业,这个行业做任何事情都不应该比其他行业落后,选形象代言人也应如此。
作为中国2005年“第一超女”火爆全国的李宇春,其形象到底是不是契合神舟电脑的产品品牌,并不是本文想要论证的,我们想讨论的是,当电脑产品以一个年轻的、前卫的、一夜成名的、尚不成熟的娱乐偶象代言以后,意味着什么?未来市场会起什么变化?笔者认为,至少有三点可值探讨。
第一, 当电脑以“超女”代言,它首先意味着电脑已经绝对沦为大众消费品了,它与服装、化妆品等没有本质区别,只是用法不同。这也就是说,电脑的售卖方式应当有所改变,不仅应该在专业的IT卖场才能买到,在普通商场、在超市、在普通消费者喜欢消费的地方都应该能够买到,只有这样才对得起“大众”产品这个头衔。因此,也许以大众偶像代言只是“营销大众化”的一个开端,它可能预示着电脑商家下一步必须考虑如何改革电脑销售渠道,实现从宣传到消费向大众产品的全面转化。
第二, 当电脑以“超女”代言,还意味着今后的电脑产品从研发开始,就要考虑到产品的独有特色,无论是外观设计还是内在功能,都要体现出鲜明的独有风格。形象代言人是“独一的”、特色鲜明的,不同定位的产品应该寻找不同特点的代言人;同样,也只有个性化的产品才更容易体现特色,更容易找到形象代言人,也就更容易在营销方面抓住用户的兴趣,使产品的营销与销售完美结合。这似乎是说,电脑越过了标准化时代,向标准化之上的个性化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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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世界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