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网络游戏丢失虚拟武器 法院判决应恢复

CCTV.com综合消息:丢失财物后诉诸法律追回损失本是件很正常的事,但假如丢的东西是网络游戏中的虚拟武器,事情就变得有点复杂了。游戏玩家李宏晨就遇到了这种情况。前不久他一纸诉状将游戏运营商告上法庭,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今天第三次审理了这起案件并做出了判决。

法院今天宣判的这起案件,起源于河北游戏玩家李宏晨。他在过去的两年时间里,花费了几千个小时的精力和上万元的现金,在一个名叫“红月”的游戏里积累和购买了各种虚拟“生化武器”几十种,这些装备使他一度在虚拟世界里所向披靡,但今年2月的一天,当他再次进入游戏时,却发现自己库里的所有武器装备都不翼而飞了,其中包括自己最心爱的3个头盔、1个战甲和2个毒药等物品。后经查证,今年2月17号12时55分左右,这些装备莫名其妙被一个叫SHUILIU0011的玩家盗走了,李宏晨找游戏运营商北京北极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交涉,但该公司却拒绝将盗号者SHUILIU0011的真实资料交给李宏晨,于是李宏晨以游戏运营商侵犯了他的私人财产为由把北极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

朝阳法院审理认为,原告李宏晨状告北极冰公司侵犯其虚拟财物事实属实,但因虚拟财产的价值在现实生活中没有统一的标准,故宣判如下,被告北极冰公司在判决七日内恢复原告丢失的武器,并承担原告及其证人交通费住宿费总计1140元,诉讼费570元,原告承担370元,被告承担200元,原告提出的10000元精神损失赔偿不予支持。

网财失窃争议频发 部分玩家告状无门

李宏晨还算是幸运的,因为法院毕竟受理了他的案子,但在网络游戏世界里,还有很多像李宏晨一样丢失虚拟物品的人,却找不到地方去申诉,原因是人们对虚拟财产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还认识不一。

小吴玩“传奇游戏”已经两年了,两个月前,他将自己从0级升到32级道士,修炼到这个级别让他没日没夜在网吧泡了一个多月不说,还花了不少钱,首先,玩一天一夜的游戏,交给网吧的上网费就需要55元,而买专门的游戏卡的费用更是不菲,拿他升到32级道士级别来说,就需要1000多元。钱花了,精力耗了,但获得了新的身份,小吴还着实为此高兴了几天,但没过多久,小吴就发现,自己的“道袍”“搬家”了,32级道士的战斗力也因此大打折扣。开始他找到公司要求追查,游戏公司的答复是先到公安机关报案,但公安部门却以找不到法律依据为由拒绝受理。

吴先生:值1000多块钱呢,当时我就打电话报警了,但警察一听,第一反应就是,我们这儿没发生过这样的事,你要是丢了一把菜刀或其他东西还可以找回来,你丢的东西看不见、摸不着,没法找。

对于这个结果,小吴很困惑,他告诉我们,在网上,玩家固然可以在虚拟世界辛辛苦苦挣工分,但也有用人民币直接来买工分的,经过行家换算,一个“传奇”游戏区里的“传奇币”和人民币的汇率是1亿比一千。而围绕网络游戏的现金交易更是司空见惯,小吴就亲眼看到有人花2000元买了一把“屠龙刀”,花1000元买了传奇35级以上的道士账号。

吴先生:你看这些东西都是有价值的,这种刀250元一把,还有好多好武器甚至卖到了几万元,实际上,在私底下这种交易也实实在在的存在的,发生了真实的人民币交易,所以我觉得不应该完全算作虚拟。

专家呼吁:完善关于虚拟财产的相关法律

目前我国每年的网络游戏收入已达10亿元。面对越来越多的网财纠纷,专家呼吁,应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明确虚拟财产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以促进网络游戏产业的健康发展。

我国的现行法律只对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予以认可,并没有对虚拟财产的合法性作出明确规定,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网民对虚拟财产的权利也不属于现有的消费者权利中的任何一项,因此才出现了很多玩家在丢失财物后投诉无门的现象。但法律专家认为,虚拟财产既然能和人民币联系起来,就应当是有价值的并且受到保护的。比如一个要练到40级的《传奇》玩家,按正常时间需要一年,再加上上网费用合计要花7000多元;而眼下层出不穷的花几千元买把“刀”、花几万元买个账号的虚拟财产交易行为就更能说明虚拟财产的真实性了。

北京大学法律专家:根据我国的立法精神以及民法的规定,公民财产应受到法律保护,这个财产应既包括有形的,也包括无形的。我认为网财也是财,因为它已经发生了真实的交易行为,跟人民币发生交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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