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客保安成偷窥高手,网上银行频作案

银行保安不思保护客户财产安全,却颇费心机把自己练成“偷窥高手”,专借指导顾客填单、办卡和取钱之机窃取其账号和密码;而后又作“网络蛀虫”,利用网上银行把顾客的钱神不知鬼不觉划进自己腰包。

日前,无良保安蔡某因此被荔湾区人民法院判决蹲监1年。

“热情指点”得客户密码

三水青年蔡某被工商银行广州市内一分理处聘为保安员。工作之余,他颇喜欢上网冲浪。

去年,蔡某见工行推出的灵通卡“网上银行”服务很受欢迎,熟悉网络的他便起了贪念。

平日当班时,一见顾客(尤其是女顾客)在填表、办卡及取钱等操作中面露难色,蔡某便会主动上前指导顾客。然而,貌似“热情”的他趁此“良机”迅速记住了顾客的灵通卡账号、密码等信息。

窃取到这些信息后,蔡某便在网上施展起了“才能”:他首先以“徐泽英”的名义在工商银行也申办一张灵通卡,并用此账号在该行网站的“个人网上银行”里注册。然后,他将偷来的灵通卡账号、密码输入网上银行,遇到正巧该储户也注册的,他便能顺利“存取”用户名下的钱款。

为了掩人耳目,他一般先将甲顾客的钱转入乙顾客名下,如乙顾客也恰好申请了网上银行,他便能如愿将其名下的钱转至自己的账户内。

网上辗转偷钱被判坐牢

如此这般,蔡某在去年9月4日至10月11日的38天内,就将6名储户的6174元辗转来去,最后进入自己腰包。其中一名储户名下只有28元,他也照拿不误。

有一次,他将储户黎某账内的750元转入储户叶某名下,但不巧叶没有注册网上银行,他将这笔钱揽入囊中的愿望落空。可是,叶账内便莫名多出750元。

荔湾区法院审理认为,蔡某利用网上银行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已构成盗窃罪,因其犯罪后能积极退赃,所以法院对其做出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并处2000元罚金。

Published At
Categories with 网络技术
comments powered by Disq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