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曾有媒体报道说,新世纪对世界产生革命性影响的是信息技术,IT是高薪族的聚集地。从发展前景看,未来最走俏的职业将有10种,其中就包括网络警察。在我国网络警察的全称是国际互联网安全监察专业警察,被誉为中国最年轻的警种。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网络逐渐成为人们用来交流、获取信息的重要工具,但同时网络犯罪也随之而来。由于我国在该领域以前没有人才“沉淀”,真正的网络安全人才凤毛麟角、供不应求。网络安全人才的工作职责就是每天每时、甚至每分钟都要监测、检查内部有没有不正常的系统行为,有没有不该发生的流量等等。因此,网络警察的生活显得越发神秘。
网络犯罪有哪些
网站无端被“黑”,利用计算机实施贪污、诈骗、窃取国家或商业秘密,网上制作、复制、传播黄色信息,计算机病毒侵入等等,也许网络是一个虚拟世界,但却时时发生着真实的违法犯罪,这就要求网警必须具备敏锐的洞察力和分析能力,正所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网络犯罪是指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必须是通过信息网络系统实施的行为,也就是说,犯罪分子实施犯罪可能是以信息网络为工具,也可能是以信息网络服务为目标;其次,构成信息网络系统“犯罪”必须是犯罪行为。
信息网络犯罪除了是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的犯罪这一特点外,从本质上来讲它依然是一种犯罪。这种犯罪仍然是适用于刑法的,只是在作案手段、工具以及场地等方面与传统的犯罪有所不同而已。信息网络系统犯罪有与传统犯罪同样的犯罪类型:盗窃、抢劫、杀人,同时也有网络诈骗、传播有害信息、侵害系统犯罪等。
网络警察就是主要以网络技术为主要手段,包括打击犯罪和管理防范等多位一体的综合性实战警种。除了侦破案件外,监控公共信息、参与互联网有害信息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网站删除有害信息、加强公安科技建设等都是网络警察的重大职责。
警察里也有网络高手
记者接触过的网络警察,大都显得文质彬彬,不像刑警队和派出所里的民警们那样走路都带着风。由于网络犯罪的特殊性,网络警察既要拥有相关的计算机专业知识,又要具备一定的网络案件办理经验。他们看似平和,甚至带有知识分子的气质,但实际上他们每个人都拥有一个装满尖端科技的大脑,对计算机、网络了如指掌。
网警们每天最主要的工作就是进行网上搜寻,防范犯罪幽灵;对网吧进行管理,检索出网上的淫秽、反动等有害信息,根据线索对网络犯罪协查破案。对网吧进行管理,是网络警察的重要工作之一。除了定期与其他部门对网吧进行突击检查外,每天,网警们都要通过与网吧前端过滤系统相连的方式,对网吧进行监控。在上网检索信息的过程中,如果发现有害信息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这样可以有效遏制治安案件的发生……
2001年初,某媒体网站遭到黑客攻击,硬盘所有数据一夜之间都被删除了。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的民警们根据查找到的几个可疑时间,发现作案人有长时间上网的习惯,而且具有非常丰富的网络知识,很有可能是个技术员。经过大量的取证,阎某成为重点嫌疑人。就在他们对阎某展开调查时,某科技网也被“黑”了,网站主页被修改成求职启事,最终整个网络彻底瘫痪,经查又与阎某有关。尽管阎某作案后曾多次将自己的计算机进行格式化,删除一切相关的痕迹,但还是被他们一一识破了。面对从其计算机里检查出来的大量用于扫描端口、猜口令的黑客程序,阎某感叹道:“想不到警察里也有网络高手呀。”
通过网络查找嫌疑人
公安部调查资料表明,近年来利用互联网实施犯罪的现象日益严重,网络犯罪已经成为不容忽视的犯罪新动向。在网络色情、网络诽谤、网络恐吓、网络赌博、网络诈骗等一系列网络犯罪中,最低级是威胁人身生命安全,最大的,就是传统犯罪在互联网上的延伸。
2001年11月,一起利用互联网接近上网聊天的网友进而连续实施8起抢劫、杀人、盗窃的大案到了宣武警方手里。惟一的线索就是犯罪嫌疑人在聊天室的网名为“法律反抗牢”,还有一个Oicq号。当时,互联网上的Oicq号码已达9位数字,这意味着嫌疑人隐藏在至少一亿网民中。要抓获这样的犯罪嫌疑人,难度之大,可想而知。宣武警方求助于市公安局网监处。市局网络民警迅速实施网上跟踪搜寻,迅速查清了该人使用的Oicq聊天室进行犯罪活动的蛛丝马迹。通过分析,尽管这个“法律反抗牢”在5个不同的网吧上网,但他11月份却多次光顾同一个网吧。很快,该网吧定位在西城区西四一带。几天后的一个晚上,犯罪嫌疑人高明文被“守株待兔”的民警在那个网吧里当场抓获。
去年,网警在删除有害信息时发现一个个人主页中连接有大量色情、淫秽的网站。从该主页的点击率来看,不少网民都是这里的常客。经秘密调查后,网警们了解到这个主页存在某公司服务器中,由李某等四人负责制作并定期维护;而主要经济来源是广告收入。个人主页是怎么“跑”到了某公司的服务器里?根据经验,网警们判断一定是公司里出了内“鬼”。在连夜对四名犯罪嫌疑人进行突审后,该公司电脑部职工曹某走入了网警的视线。进一步调查后,网警们发现曹某不但用黑客软件盗取了公司的秘密文件,还多次浏览属于公司秘密的人事、工资等文件。面对网警出示的确凿证据,犯罪嫌疑人不得不低头认罪。这也是北京第一起利用黑客软件窃取公司秘密文件的案件。
北京市公安局网络安全监控中心的一位警官介绍说,根据警方接警和已破获的网络犯罪案件发现,一些不法分子正是借助网络虚拟化的特点,把其当作了犯罪的工具。他们或利用网上交友之名搞恶作剧、玩弄感情,甚至进行敲诈勒索;或以网友之名骗财骗色,甚至直接实施盗窃、抢劫、杀人等恶性犯罪活动。网络警察正是通过计算机中留下的种种线索,保护网络上的安全。
网络警察路在何方
近两年来,网上犯罪率不断增长。一位精通网络的社会学家说:“目前比较普遍的计算机犯罪,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类。一是技术性破坏,如黑客侵入、计算机病毒破坏等;二是利用计算机实施诈骗、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企业商业机密等;三是网上制作、复制、传播和查阅有害信息,如传播黄色淫秽图像等。随着计算机犯罪活动的日益新颖化、隐蔽化,未来还会出现许多其他犯罪形式。”
来自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的数据表明,我国的计算机违法犯罪案件逐年猛增:1999年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计算机违法犯罪案件仅为400余起;2000年剧增为2700余起,是上一年的6倍;去年又涨到4500余起,比上年上升了70%。其中,90%以上的计算机违法犯罪案件牵涉网络。
据统计,目前我国共有20多个省、市、自治区建立网络警察队伍,网络警察总数近千人。而目前打击网络犯罪有个较难克服的障碍——即取证问题。因为网上犯罪留下的证据是非常容易被更改的,有些人会利用这个机会故意扩大自己的损失。有关专家认为,在网络中建立“黑匣子”,可以将网络运行的整个过程记录下来。当然,这个“黑匣子”必须做得很保险。目前,“黑匣子”的研制工作正在进行中。
网络安全专家说:“网络犯罪有五性:隐蔽性,智能性,连续性,无国界性和巨大的危害性。”而高智商犯罪分子和高科技违法犯罪手段的结合,带给执法机关的,是难上加难。调查显示,网络犯罪作案人员大多数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智商较高,而计算机网络方面的知识和技能更为突出。这些都让网络犯罪变得更加简单,而让侦查工作变得更为繁杂。
专家认为,网络安全的保护,单靠公安部门网络警察的打击和防范还不够,彻底解决网络安全问题,立法才是根本之道。目前我国针对网络违法犯罪的处罚条款,散见于《刑法》、《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中,还不够系统、不够集中,操作起来比较困难。而国外从1997年起,已经出版了一批有关“网络法”的学术专著,多数发达国家及一部分发展中国家已开始了网络法的制定和完善,它已成为国际法的一个重点。